|
|
| 首 页 > 网上办事 > 服务市民 > 计划生育 |
| 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流程图 |
|
一 、本人申请
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且户口在本镇;
2、1973年至2001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二、村级评议
内容:1、村(居)计生协理事会评议;
2、村(居)民代表大会评议;
3、村(居)两委调查评议;
4、第一榜公示(村、组);
5、向镇计生办上报个案材料。
三、镇级审核
内容:1、镇计生办初审;
2、镇计生干部入户见面和走访调查;
3、镇审核小组审核;
4、第二榜公示(镇、村、组);
5、向县人口计生委上报个案材料。
四、县级审批
内容:1、县人口计生委全面复核;
2、第三榜公示(县、镇、村、组);
3、县人口计生委确认批准;
4、个案建档。 |
|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