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环保方面的县人大议案主要集中在加强饮用水源环境管理和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县环保局结合本县实情,认真办理代表议案,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不断加大全县农村环境保护管理力度,严防水源污染发生,确保农村用水安全。
以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全面加强水污染治理。从去年开始,县环保、水务、卫生等部门联合行动,对全县六个镇29家城镇自来水厂地表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状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根据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取缔了一、二级水源保护区排污口,重新调整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及划定方案,划定了各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制作水源保护区标志牌,明确保护内容,提出具体保护措施。会同各镇,集中力量对圩内利用水面进行人工养殖珍珠、河蚌的行为进行清理,清理水面达1万余亩,有效地维护了农村地表水环境安全。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管理,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结合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制定了《芜湖县新农村建设生活污水与生活垃圾治理方案》,提出了人工湿地处理、沼气净化处理和无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氧化塘处理+自然湿地处理三套生活污水治理方案,供各示范村(整治点)选择。目前已有10个示范村(整治点)建成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方村镇 土斗村示范点和陶辛老基示范点采用三格式化粪池+无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氧化塘模式处理,效果较为显著。其他各点受周围环境限制,都是采用三格式化粪池+无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两级处理模式,也达到了相应的效果。各示范村(整治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成运营后,将会大大缓解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压力。
据了解,县环保局还将坚持常年开展水质例行监测,定期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为水源环境管理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严格执行省政府有关建设项目的8项准入条件,严把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禁止落后生产能力,重污染的企业进驻本县,禁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